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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心愉:工行王剑案背后,那些年折腾过的“丙类户”| 伴读

2017-09-26 夏心愉 愉见财经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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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丙类户”这个词儿在圈子八卦里已经匿迹很久了。因为前两天工行王剑案定案的新闻被传开,大家就又说起了一些“丙类户”旧事。

 

王剑的案子,大体是说,原任工商银行金融市场部交易处副处长的他,在7、8年前有职务侵占行为;他的同伙还有东兴证券原固收部副总经理张法、中原证券原资管部投资总监岳林继等人。这伙人都被定了罪被判了刑。

 

他们所谓的职务侵占,用“愉见财经”的大白话,就是在本职岗位的债券交易里“放水”,把羊毛都薅到自己口袋里了。你就想象一下“老鼠仓”,我个人觉得差不多。这个“自己口袋”就是一个“丙类户”。这伙人在外头养了一个账户,通过他们所控制的人的名头开个公司,公司操作着债券丙类账户——其实就是专门用来赚黑钱。

 

先来说什么是“丙类户”。银行间债券市场账户当时分为甲、乙、丙三类,甲类是银行的、乙类是券商、基金、保险等机构的,丙类是其它一般公司的。

 


“丙类户”谁来管呢?理论上中债登应对“丙类户”内的账务数据负责,但实际操作中,市场上有成千上万的企业的“丙类户”,中债登是管不过来的,没法一一直接去打交道涉及文件往来,中债登主要就是和为数不多的金融机构打打交道,而“丙类户”们实践中其实是由“甲类户”管着。

 

你可以把它理解成具有二级托管性质的一级托管体制。业内俗称“一级半”。

 

这样一来,“丙类户”多、监管是很难穿透下去的、利益链又是复杂而不透明的。很多“丙类户”就开始藏污纳垢了:黑色的,变成了利益输送、中饱私囊通道;灰色的,变成了倒买倒卖、规避监管的通道。

 

如果大家还记得2013年的那轮“债市打黑风暴”,就一定记得当时被打出了多少个“丙类户”。王剑一伙的做法也只不过是其中并无创意的一例。(个人感觉是2005~2012那些年,丙类户大小问题高发。)


当时业内,有过好些个本身在金融机构从事债券交易或是资产管理的人,会在外面控制一个“丙类户”。(发展到刑事案件的,往往有一伙人:银行金融市场部的交易者、或是资金营运中心的人,对应的,券商资管部门或固收部门的人;交易上下游里应外合。)

 

以至于“愉见财经”在业内听到过一句行话——每个可疑的“丙类户”后面,都有一个在债市呼风唤雨的“大咖”。

 

呼风唤雨,有可能是指能拿到好券、搞到资金;也有可能是指,能直接喂给这个“丙类户”以傻瓜都能赚钱的债券交易价格——以牺牲他本身所就职的那家国有机构的交易利益为代价。

 

“丙类户”的折腾大法一:

由金融机构的债券交易者故意把某债券低价卖出,直接或间接让自己控制的“丙类户”公司去捡便宜,然后“丙类户”再按市场价格把捡来的便宜债券卖出去。

 

“丙类户”的折腾大法二:

“丙类户”以正常的市场价格买入某债券,然后在银行做交易的那个同伙以高于市场的一个价格,直接或间接地从“丙类户”手上接盘债券。

 

这当然是最简单的模型,复杂的路径也不过是在此上再多绕一下,背后还可能会佐以挪用公家的资金来买卖。但究其根本,都是那个在国有金融机构的债券交易者,他本该“低买高卖”的,却为了养肥自己在外头的“丙类户”而故意“低卖高买”了。

 

王剑就是这么干的。

 


“丙类户”的折腾大法三:

上头那些是犯罪。灰色操作中还有一些不那么严重的问题。比如靠个人在债市的人脉关系拿券,与新发企业债的银行或者券商承销商签订协议,商定分销数量及利息,获得新券,再在二级市场卖出,赚赚差价。这“丙类户”就是搬砖的,倒卖生意。只是这中间怕是又免不了有“公关成本”、甚至个案里的利益输送。

 

“丙类户”的折腾大法其它:

通过“丙类户”进入的灰色地带还有不少。

- 比如,私下安排把一些债券放到自己安排的账户中进行代持,而代持的收益也可能非常可观。

- 又如,金融机构利用“丙类户”代持来逃避年末季末的资本充足率考核;

- 又如,在债市低迷的时候,还可以通过找“丙类户”代持后获得留存资金,再买入债券,再代持掉,循环往复来放大杠杆。

等等等等。

 

所幸,以上黑、灰问题,都没有逃过监管部门的火眼金睛,“丙类户”因其乱象,在当年“债市打黑风暴”时也被监管部门逐步清理,直到2014年底才得以通过北金所等平台重返银行间市场。早年那些通过“丙类户”非法牟利者,也终究被绳之以法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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